吉林省执业药师注册中心办理通知
重要提示:自2024年5月1日起,吉林省执业药师注册证实行电子证照管理,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则上不再发放纸质注册证。执业药师注册为网上全程办理,不受理窗口业务。
一、电子注册证领取方式
审核通过,办理进度到“发证”环节(变绿色)后,即可下载电子注册证。
方法1:登录吉林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zwfw.jl.gov.cn/jlszwfw/),本人账号登录→个人中心→我的证照→执业药师注册证。
方法2:手机打开吉事办APP,电子证照→执业药师注册证,绑定后查看下载。
办理变更、注销、延续注册的,原《执业药师注册证》不再回收,有效期内纸质注册证自动失效,可扫描证面二维码核验注册证实时状态。
二、申报注意事项
上传申报材料,每张图片命名后上传,继续教育材料标注教育年份;材料类目上传位置不足时,可上传至“其他附件”。
材料提交审批后,办理进度里“资料签收”显示黄色代表提交成功;灰色、白色表示未提交成功,需要重新点击提交审批。
合法开业证明: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生产企业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备案证。
提交成功后关注进度:资料签收--受理--审批--制证--发证;材料不符合要求,查看平台退回意见修改重报。
延续注册请在注册证到期前30日内办理,到期后系统自动出现延续注册选项,延续注册支持更换执业单位。
三、项目基础信息
项目名称:执业药师注册
实施机关: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审批类型:行政许可类
审批内容:执业药师首次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注销注册
设定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 412 号),第355项:执业药师注册。
《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国药监人〔2019〕12 号)第十一条:执业药师实行注册制度。国家药监局负责执业药师注册的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指导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工作。
《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国药监人〔2021〕36 号)第四条: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执业药师注册的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工作。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承担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执业药师注册及其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办理条件
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
遵纪守法,遵守执业药师职业道德;
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执业药师岗位工作;
经执业单位同意;
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学习。
办理流程
申请人提出注册申请—注册机构受理出具受理证明—审核申请材料—复审申请—许可决定签发注册证书—送达
办理时限
首次注册、延续注册、注销注册20个工作日内;变更注册7个工作日内。
报送材料目录
首次注册:《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执业单位营业执照、执业单位药品经营(生产)许可证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执业药师资格证、近五年继续教育证明、执业药师身份证。
延续注册:《执业药师延续注册申请表》、执业单位营业执照、执业单位药品经营(生产)许可证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近五年继续教育证明;执业单位不变可不提供执照与许可证。
变更注册:《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申请表》、执业单位营业执照、执业单位药品经营(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近五年继续教育证明。
注销注册:《执业药师注销注册申请表》。
收费标准
不收费。



